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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销2020年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的通知

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0-12-24 | 阅读次数:

各参保大学生:

按照《杨凌示范区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》(试行)相关规定,校医院医保办于2020年12月24日起报销参保大学生(包括2020级)普通门诊非实时结算的医疗费用。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  

一、门诊医疗费报销范围:

1、2020年9月8日-2020年12月24日,2020级参保学生在校医院普通门诊发生的非实时结算的医疗费用。  

2、2018年9月1日-2020年12月24日期间,符合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转诊条件,并经校医院医生转诊至杨凌示范区医院、以及因校医院网络故障而未进行实时结算产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。  

二、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材料:  

1、校医院普通门诊:校医院普通门诊发票(挂号票除外),按时间顺序排列,医保卡或社保卡或参保地是杨凌的电子凭证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中国银行卡复印件(必须是与校园卡绑定银行卡),并在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姓名、学号、发票张数和总金额。   

2、杨凌示范区医院普通门诊:校医院开具的普通门诊转诊单、发票(按时间顺序排列)、诊断证明(需盖章)、门诊病历、检查检验报告单、医保卡或社保卡或参保地是杨凌的电子凭证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中国银行卡复印件(必须是与校园卡绑定银行卡),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、学号、发票张数和总金额。 

三、普通门诊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:

2020年12月24日—2021年4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

每周四、周五(上午:8:00-10:30 下午:14:00-16:30)

地点:校医院附楼二层医保办(水保所对面)

联系电话: 029-87092879

注意:    

2020级学生的医保信息于2020年12月10日已能正常使用,在校医院就诊必须使用医保卡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、身份证及学生卡,进行实时结算,过后不再进行报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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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22日